健康_两性_星座_育儿_护肤_美容_服饰_健身_百科_资讯-酷秀女性网

【涉外婚姻】中国境内协议离婚、诉讼离婚诉的可行路径

风香隐约
  【字体:  】【颜色: 绿

涉外婚姻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涉外婚姻包括

1、婚姻关系的一方或双方,是外国人或者是无国籍人;

2、婚姻关系的一方或者双方,经常居所地在国外(即“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

3、引起婚姻家庭关系产生(例如结婚登记)、变更、消灭的法律事实发生在国外。 

涉外婚姻可否在中国协议离婚

涉外婚姻,若选择在中国协议离婚,需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 

1、 在中国(包括国内和驻外使领馆)登记结婚并领取结婚证; 

2、办理离婚时须至少有一方是中国公民。

如结婚登记时双方或一方是中国公民,但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当事人都变更为外国国籍,则不能在中国办理协议离婚。(此时如符合一定的条件,可通过诉讼方式离婚,详见后文论) 

另外还需注意的是,协议离婚方式并非所有国家地区均可适用,如韩国、日本可选择协议离婚方式,但香港、德国、英国等国家必须通过法庭或法院确认离婚,而美国则按照不同州的规定而不同,部分州必须通过法院确认方式离婚,部分州亦存在简易离婚程序。 

涉外婚姻的诉讼离婚路径

就涉诉法院的级别而言,涉外离婚案件,原则上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但如案件涉及夫妻共有财产的标的额过大,属于“重大涉外案件”,则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就涉诉法院的地域而言,需要考虑夫妻双方的国籍、婚姻缔结地、经常居住地等因素,来判断中国法院是否具有管辖权(即能否在境内法院进行诉讼)。

01

夫妻双方,都是中国公民

涉外离婚案件的双方当事人均为中国公民,主要通过双方的经常居住地、结婚登记地进行判断,具体由何处地方管辖: (1)结婚登记地为中国、但经常居住地为外国:由结婚登记地或一方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但该管辖原则必须满足任一方先在定居国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且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婚姻缔结地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因此,在中国法院起诉时应提交定居国法院认为该离婚诉讼须由婚姻缔结地法院管辖的相关证据,如该证据为外文,还应同时提交中文翻译文本。 (2)结婚登记地为外国、且经常居住地亦为外国

:由一方原住所地或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但该管辖原则必须满足当事人先在定居国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且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国籍国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因此,在中国法院起诉时应提交定居国法院认为该离婚诉讼须由国籍国法院管辖的相关证据,如该证据为外文,还应同时提交中文翻译文本。 

(3)一方经常居住地为外国、另一方经常居住地为中国:由国内一方的住所地法院管辖,该管辖原则并不区分哪一方向法院提起诉讼,如在外国居住一方向其居住国法院起诉,而国内居住一方向中国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中国有管辖权的法院仍可受理。 (4)双方当事人均在国外、但未在国外定居:如夫妻一方选择在国内起诉的,由原告或被告原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即夫妻任何一方的原住所地人民法院均有管辖权。 

02

夫妻双方均为外籍、

或一方中国公民而另一方外籍 

目前《 民事诉讼法》及相关解释暂未对双方均为外籍或一方为中国公民、另一方为外籍的涉外离婚案件管辖权做具体规定,根据上海法院的类案指南及相关司法实践,可以参照以下原则处理:

如涉外离婚案件当事人双方均为外籍、且经常居住地在外国:一方当事人在中国法院起诉后,中国法院可以驳回原告起诉。

但根据司法实践,人民法院一般对于受理的涉外离婚案件并不主动适用该条规定,而是在被告一方答辩时明确提出该案应在外国法院审理且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该案情形符合《民诉法司法解释》第五百三十条规定时,才会裁定驳回原告起诉。 

 如涉外婚姻一方为中国公民、而另一方为外籍:按照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由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一般是被告所在地法院管辖,当然这需要满足“婚姻登记地在我国“这个前提条件。

立马说法

涉外离婚案件中,离婚方式包括协议离婚及诉讼离婚两种。涉外婚姻关系的协议离婚、诉讼离婚在办理条件、流程等方面均与非涉外婚姻关系存在区别。

涉外离婚案件中,即使双方当事人已经获得我国法院的离婚判决,但因判决需在其他国家使用,还需要向使用国申请该离婚判决在该国法院的承认与执行。

在境外其他国家与中国已签订民事司法协助条约的情形下,中国法院的离婚判决生效后,可依据条约约定的内容向其他国家申请执行,届时再按照该国的法律规定提供认证、提起相应诉讼;如境外其他国家与中国未签订民事司法协助条约,当事人可直接按照该国的法律规定申请执行中国法院的判决。

两性知识:春梦的对象中,男性梦见的多是陌生人,而女性梦见的多是熟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