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步完善东莞市医疗保障制度体系,我市颁布了《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东莞市医疗保障体系的通知》(东府函〔2021〕237号,以下简称《通知》),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建立分类保障制度,同时,完善门诊统筹政策,提高参保人待遇。《通知》于2022年1月1日起分步实施,逐步推进分类保障制度。
2023年1月17日
广东省人社厅官网发布最新通知
提出多条措施
推动2021年12月1日修订的《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落实!! 正式落地!育儿假、护理假《关于进一步做好<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相关假期贯彻落实工作的通知》
2021年、2022年未休可以补休!2021年12月1日至2023年1月17日期间符合资格休育儿假、护理假的职工,可以补休!!
例如:
1、孩子在2021年12月15日满3周岁,但没有休育儿假,现在孩子已经超过3周岁,现在可以申请补休。
2、孩子在2022年10月15日满3周岁,但没有休育儿假,现在孩子已经超过3周岁,现在可以申请补休。
假期有薪职工与用人单位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执行,没有约定的可以协商确定,均没有的,官方指定保底标准,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例如东莞地区:目前最低工资标准1900元,即育儿假期间最少可以领取工资:
1900元÷21.75天×10天=873.5元
可以分2次休育儿假10天(自然日)
原来就双休的职工,安排一次连续休完10天育儿假,其中包括周六周日在内;根据规定分两次休假,因此分两次休假,每次安排周一至周五休,就可以有更多的时间陪伴和照顾孩子或父母。
用人单位拒绝给职工休假的目前只能投诉,没有经济性质的补偿条例。
规定如下:
劳动者认为用人单位侵害其劳动保障合法权益的,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投诉。
用人单位未按照《计生条例》安排职工休奖励假、陪产假、育儿假和护理假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依据职权责令限期改正,确保《计生条例》规定的假期制度得到贯彻落实。
政策细节可以休10天育儿假!
育儿假规定:
《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条规定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在子女三周岁以内,父母每年各享受十日的育儿假。假期用工成本分担,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育儿假工资待遇:
《关于进一步做好<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相关假期贯彻落实工作的通知》
第三条:…在同一计算年度内,育儿假可以拆分请休,原则上不超过2次。
第五条:…与职工协商…育儿假、护理假期间的工资待遇不得低于本地区最低工资标准。
第十一条: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实施。国家和省有新规定的,按照新规定执行。职工最小的子女在2021年12月1日至本通知印发之日期间满3周岁、且用人单位确因工作需要原因未给职工安排休育儿假,职工提出休假申请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计生条例》第三十条规定安排职工补休。独生子女父母一方在2021年12月1日至本通知印发之日期间已满六十周岁、且用人单位确因工作需要原因在2021年、2022年未安排其子女休护理假,职工提出休假申请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计生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安排职工补休。
官方公布原文网址:
http://hrss.gd.gov.cn/zwgk/xxgkml/bmwj/gfxwj/content/post_4082488.html
政策解读官方公布原文网址:
http://hrss.gd.gov.cn/zcfg/zcjd/content/post_4082492.html
《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官方公布原文网址:
https://www.gd.gov.cn/zwgk/wjk/zcfgk/content/post_2532570.html
育儿小知识:乳糖:乳糖是婴幼儿非常容易消化吸收的糖类,在宝宝消化系统没有完全成长适应成人的食物之前,是宝宝必不可少的营养来源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