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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剖腹产成植物人,最终辞世留下四岁儿子,医疗事故处理流程

取长补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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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一年轻女子到当地一家知名医院剖腹产三天后出现手脚抽搐陷入昏迷,辗转多家医院治疗,花掉100多万,两年前因无钱治病被迫出院,回到家里后,蒋叶一直处于植物人状态。

司法鉴定显示,当初给她剖腹产的医院存在过错,当时法院判该医院赔付31.7万余元,女子的家人称至今仍有6万多元未给付。

10月11日下午,年仅26岁的女子在家中不幸辞世,留下4岁儿子。

图片来源于网络新闻

女子的母亲张女士称,女儿在怀孕的十个月里,女子一直在该院胎检,检查结果显示怀孕体征一切正常,一家人都很放心,期待着孩子的出生。

临产前,令人意想不到的事发生了,该院医生强烈要求女子采用剖腹产的方式进行生产。无奈之下,女子及家属只好同意了医生的意见,心想“医生总不会害人吧”。

进入手术室没多久,女子就产下一名男婴,重6.3斤,体质健康,全家人见状喜笑颜开,都为这对夫妻表示祝福。 

剖腹产后的第三天,女子突然出现四肢抽搐的现象,不久便处于昏迷状态,期间还会不定时抽搐,最长可达40分钟。

家属一看病情严重且有恶化的趋势,手忙脚乱地将她送到了西安交通大学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治疗几天后又转至西京医院。

女子的诊断报告书显示,患者系“癫痫持续状态,肺部感染,血栓形成,剖宫产术后贫血” 

而女子的母亲称家族不存在癫痫病史,女子变成植物人是因为两家医院(做剖腹产手术的汉中三二〇一医院、救治女子的西安交通大学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的不当医疗行为。

女子意识清醒后也委托丈夫和律师将两个医院告上法庭,要求赔偿医疗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共计61万余元。

法院审理认为,三二〇一医院对女患者的诊疗行为存在过错,与患者目前的损害后果存在一定关系,医方的过错行为具有轻微原因力作用。

法院终审认定,女子癫痫持续状态后呈植物状态,属一级伤残,三二〇一医院需要支付其医疗费、残疾赔偿金和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共计31.7万元。

我们都希望自己和身边的人都能健健康康的,遇到医疗事故的概率虽然低,但在普通人医疗事件中一旦出现什么差错,就很容易出现家破人亡的后果,这时候向有过错的医方主张赔偿,才能尽量减少自己的损失。

医疗事故的处理流程‍

1、第一时间复印封存病历资料。在发生医疗纠纷后,患方首先要做的事不是与院方争吵,而是马上要求复印封存病历,唯如此,才能最大程度地保证病历资料的真实性、客观性。

2、患者死亡,医患双方当事人不能确定死因或者对死因有异议的,应当在患者死亡后48小时内进行尸检;具备尸体冻存条件的,可以延长至7日。

3、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可以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申请,要求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委托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也可以由医患双方共同委托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

4、医疗事故鉴定书出具后,双方可以通过协商、调解以及诉讼的方式解决双方之间的医疗争议。 

医疗事故鉴定程序 

构成医疗事故必须具备4个条件:提供医疗服务的必须是合法的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要有违法、过失行为;必须有严重、明显的不良后果;违法行为与不良后果之间必须有因果关系。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分首次鉴定和再次鉴定。首次鉴定由各区县医学会组织,再次鉴定由医学会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是有时效限制的,患方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身体健康受到损害之日起1年内,可以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  

医疗事故纠纷鉴定的启动程序,有三种方式,包括:医患双方共同委托鉴定、卫生行政部门组织鉴定和法院指定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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